石阡:“六个到位”深化文明城市创建

2017-06-16 15:57  来源:石阡县创建办

【专题】文明行动

  石阡于2008年获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2011年、2014年分别进行了确认和复查。2015年,石阡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今年,再度迎来省级文明城市复核验收,为成功通过复核,石阡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六个到位”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进程,全面掀起文明城市创建热潮。

  一是高位推动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利民惠民工程,提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进行认真安排,精心部署。通过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全县文明创建工作,同时制定下发了石阡县文明城市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及相关《考核方案》。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了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按照“双组长制”的要求,结合四家班子领导,及时调整了以书记、县长为组长,所有县委常委领导及四家班子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全县48个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成员为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创建办,由县文明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创建活动。为了进一步发挥文明办的指导、督促、检查作用,加强创建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抽调、调整14名工作人员到县创建办工作,设立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资料收集三个工作组,确保创建工作协调到位、组织有力。

  三是任务分解到位。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们按照《贵州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7个大项、58个小项进行逐一分解,具体到28个部门承担,从工作进度、具体要求、验收标准等方面明确责任,制定了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年终绩效目标考核。

  四是宣传发动到位。在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积极作用的同时,尤其注重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氛围的营造。通过制定《文明创建宣传方案》,拟定印发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口号,运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宣传、文艺宣传等多种方式,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知晓率,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大格局。三年来,在石阡电视台、《石阡报》、石阡新闻网、石阡广播电台、“微石阡”及全县各单位媒体平台上开设“文明城市创建”专栏12多个,刊播文明创建工作动态259篇,专题稿件286篇;利用城区大型LED显示屏、高炮广告位、出租车顶灯、灯箱广告位、建筑工地围栏围挡等进行文明创建宣传数万余次。强大的舆论氛围为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是督查监督到位。一是加强领导督查。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督查8次,分管领导组织督查12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查15次,县创建办牵头组织集中督查36次,纠治各种突出问题65项。二是注重曝光监督。在县属媒体设立文明创建“曝光台”、“不文明行为随手拍”专栏,为全县车辆乱停乱行乱放、行人不走斑马线及翻越人行栅栏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追责。三是注重社会监督。向社会公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环境卫生、文明旅游投诉电话。广大市民先后拨打投诉电话100多次,反映各种突出问题80项,全面办结投诉问题。组织志愿者、中小学生、老干部、老职工、社区居民,成立“我是文明使者”自愿者监督队,定期上街开展宣传、劝导活动,同时通过开展“争做文明使者·喜迎十九大”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人人争当文明市民。

  六是投入保障到位。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保障促创建,不断加大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除了全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外,还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业务经费的保障。从2015年开始,县财政局每年拨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50万元,解决每两年一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及表彰经费20万元,配备一台文明创建专项工作宣传和督查用车。(杨玉梅)

作者: 编辑:王珏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