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强化文明驾驶 净化交通环境

2017-05-22 14:58  来源:安顺市创建办

【专题】文明行动

  安顺市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以“处处是环境、人人是形象”为总体要求,通过“两加强”“三整治”,强化文明驾驶,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营造舒适、安全、快捷、优美、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

  1.加强宣传。利用网络媒体,在微信公众号、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服务窗口、事故处理窗口等宣传阵地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光碟、民警授课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及时公布事故多发路段、禁止鸣号路段、黄标车禁止行驶路段。并有针对性地曝光典型案例,宣传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辆乱穿行、乱停车等不文明驾驶各类交通陋习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道路交通环境净化工作,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市民文明行驶的意识。

  2.加强全面排查。以主要交通干道和学校、医院、居民生活区道路等区域为重点,全面排查辖区交通标志(黄标车限行标志、禁鸣标志牌),对损坏、牌面脱落、遮挡的标志牌及时组织修复,突出辖区禁止黄标车、鸣喇叭交通标志,提示标牌增设方案和提示标牌增设工作,确保各重点路口、路段有明显的黄标车禁止入城标志和禁鸣标志,增强警示作用,积极为路面做好执法保障。

  3.整治乱鸣笛。在主要交通干道和学校、医院、居民生活区道路等重点区域,以公交车、出租车、行业和专业运输车为重点车辆,以机动车在“禁鸣区”内鸣喇叭,民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特种车辆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等违法行为为重点,运用执法记录仪等专用设备、发动文明劝导员或者社会志愿者等方式开展禁鸣专项整治。对城区道路机动车鸣喇叭、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在开展禁鸣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城区各主要路段、路口通行秩序的整治,特别是要对车辆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电动车逆行、行人横穿马路、僵尸车等影响通行秩序的行为进行整治,保障道路通行顺畅,为车辆创造一个良好的通行环境,避免不得已而使用喇叭。

  4.整治车窗抛物。利用交通指挥中心监控探头、天网、执法记录仪等专用设备,加大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取证和查处。同时,发动文明劝导员或者社会志愿者等加大对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取证和查处。

  5.整治违法行车。依法查处酒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一批使用伪造、变造、挪用机动车牌证、无牌无证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等重点交通违法;依法打击醉驾、追逐竞驶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查处一批醉酒、追逐竞驶以及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使“飙车”、“醉驾”、“毒驾”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得到明显抑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促进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开展整治以来,全市共查处违法停车92106起,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7644起,摩托车交通违法39548起,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14254起,查处酒驾违法194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营造了舒适、安全、快捷、优美、文明的道路通行环境。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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