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四举措夯实“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督查考核机制
三穗县为了与省州督查考核机制接轨,在2017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督查考核办法健全中,新定四举措夯实督查考核机制。
一是对省州垂直考核单位实行科学考核机制。把省州垂直考核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办)、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等8个单位,以省州考核排名进行比重量化,占年终考核比重48%,量化方式为(100-全州排名名次×50%)×48%,将有效提升相关单位主动与省州行业单位及时会汇报、对接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出台《三穗县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此项占乡镇考核比重的25%,占各单位考核比重5%。具体细化了责任清单,更清晰地明确了六项工作任务,解决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最后一公里问题。还要求各单位对所包村帮扶农村环境整治经费1000元以上,在每月集中整治日还要组织干部职工与驻村干部、村干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同时还要求各乡镇要将工作经费按照一定比例划拨至行政村,以村具体主抓,以村规民约主导,以群众为主体,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来推进;同时,今年县政府还提高了各乡镇专项工作经费预算,每乡镇不少于10万元。三是设置云平台检查机制。占各乡镇、单位考核比重5%。在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中,利用公安云平台、交警云平台、政务中心监控系统、教科局食堂管理监控系统等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利用云平台不但可以对城区进行随机检查,同时可以对乡镇进行检查,将有效遏制“搞一锤子买卖”的现象。四是将亮点加分内容先行布置。把公厕、停车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进行了提前布置,为亮点加分奠定了基础。
三穗县新定的四举措,落实了与省州督查考核机制的无缝对接,使省州工作部署切实落地,在机制设置上打通了最后一公里问题,为三穗强力推进“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工作夯实了机制保障。(陈守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