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五年创建82个文明单位树正气

2017-05-02 12:57  来源:雷山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近年来,雷山县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雷山”等主题活动为抓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树立以文明创建助推发展、提升品位、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新理念,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治理、以创建促文明、以创建促发展,着力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积极构建“和美雷山”,让人民享受改革发展的文明成果。4月28日从雷山县文明办获悉,2011年至2016年五年间,雷山县共创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82个。

  其中,国家级文明单位2个,省级文明单位24个,州级文明单位35个,县级文明单位21个。文明县城2个(次)、文明乡镇6个、文明单位42个、文明村寨32个。

  2个国家级文明单位是:雷山县城2011年12月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雷山县西江镇西江村2015年2月被中央文明委命名第四届全国文明村。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县人民的自豪感和幸福感,促进全县物质文明、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2016年,雷山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7.5亿元,是2011年的2.4倍,年均增长14.9%;财政总收入完成3.79亿元,是2011年的2.4倍,年均增长19.5%;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46亿元,是2011年的3.5倍,年均增长33.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03亿元,是2011年的2倍,年均增长14.3%;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5046元和7695元,是2011年的1.8倍和2倍,年均分别增长10.8%和14.8%;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9.35%,入选全国首批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全国生态保护和建设示范区和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余国德)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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