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乡村学校少年宫成为农村孩子的“精神食堂”

2017-04-28 16:30  来源:兴仁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2011年以来,兴仁县共获得中央和省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经费210万元,省财政划拨的农村学校校外能力提升资金100余万元,支持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14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兴仁县立足农村实际,坚持因校制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措施,努力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成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最大实事工程和响亮工作品牌。

  完善机制建设。兴仁县将“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列入兴仁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了“文明委统筹协调,宣传部长亲自负责,文明办、教育、财政共同推进,项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督促检查,对查找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进行通报整改,以确保“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有序规范和正常运转。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均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少年宫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管理乡村学校少年宫办公室,建立了专兼职辅导员队伍,按照“一校一档”要求开展了少年宫档案工作,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活动开展有实施方案、有活动日程安排。

  高效使用资金。为加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经费、运转经费的使用,兴仁县形成了文明办、教育局、财政局、纪委(监察局)、乡镇(街道)中心校、乡镇(街道)政府为监督、监管的管理模式,多方位、多角度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监管。一是学校在项目建设中必须形成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协商制度,在项目建设中形成一致意见,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报相关部门,严禁搞校长“一言堂”。二是学校对采购的器材要结合学校开展的活动情况、场馆建设情况、学校原有器材情况、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专业老师的需求等,有针对性采购,并将采购清单报兴仁县文明办、兴仁县教育局、兴仁县财政局审核批准,防止盲目采购,有效提高了项目资金的使用率。三是有效利用奖励性运行经费。在中央、省下拨的奖励性运行经费中,各乡村学校少年宫根据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均用于学校活动的开展、表彰奖励、聘请校外辅导员、辅导老师课外辅导和器材添置等,实行专款专用。

  丰富活动内容。一是精心开展德育活动,在乡村学校少年宫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立德树人”要求,各乡村学校少年宫积极开展了“我的中国梦”、“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校园”、“祖国好·家乡美”等德育主题活动,让农村孩子通过活动熟记熟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把它们融入到心灵里,铭刻在头脑中。在“清明祭英烈”和“向国旗敬礼”等活动中,乡村学校少年宫为农村孩子搭建了网上签名寄语的平台。同时,积极推进“道德讲堂”走进乡村学校少年宫,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对农村孩子开展德育教育,引导他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良好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各乡村学校少年宫还通过核心价值观24个字上墙、张贴宣传画、制作黑板报、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形式,积极营造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开展文体娱乐等活动,满足农村孩子丰富多样的兴趣爱好。围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均设置了舞蹈、乐器、书法、棋艺、手工、科技、经典诵读等活动室,开展德育类、艺术类、科技制作类、体育类等活动15项以上,并开展了一系列特色活动,下山中学把中华传统武术融入乡村学校少年宫教学内容,并创造了武术大课间操,该校教学的武术项目多次到州县进行展演。马场小学把民间竹编、藤编和唢呐纳入少年宫教学范围,为青少年学生传承民间技艺提供教学平台。第九中学结合荣获“中华诗词之乡”这一品牌,将“诗词”传统文化瑰宝深入普及到学校中来。大山中学开展了彝族舞蹈“阿妹戚托”培训班,充分利用乡村学校少年宫传承好民族民间舞蹈。通过开展这些特色活动,让农村孩子在传承民族民间优秀文化的同时有了一技之长。

  乡村学校少年宫,让许多农村孩子的梦想在这里放飞,他们的才艺得以展示,能像城里孩子一样学到很多东西,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乡村学校少年宫已经成为农村孩子的“精神食堂”和“梦想舞台”。(李鑫波)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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