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开展城镇社区“五文明”创建活动
为深入推进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为创建全省、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氛围,习水县在全县城镇社区和单位中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小区、文明路街、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城镇社区“五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四民社区·美丽城市”,着力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厚植习水文明沃土,努力实现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新提升,为加快实现“七个习水”提供精神动力。
建设文明家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倡导和弘扬爱国守法、邻里和睦、热心公益、绿色环保、厉行节约等家庭文明行为,在城乡社区和乡镇居委会常住家庭中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培育和评选活动。结合实际,各乡镇街道要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接地气、有特色的文明家庭系列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星级文明户、最美婆媳、最美妯娌、最美邻里和书香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等,通过群众评、群众议、群众学,推出一批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文明家庭。社区、居委会每季度要选树发布文明家庭创建榜,乡镇街道要按季度汇总向县文明办报送文明家庭创建名单,并每年组织评选表彰活动,同时,积极向上级推荐评选文明家庭。县每年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并大力开展文明家庭宣传,引导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探索建立关心关爱文明家庭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信贷支持、免费公共服务等政策性激励机制,鼓励全社会参与褒奖文明家庭,弘扬正能量,培育新风尚。
建设文明小区。围绕小区管理运作、精神文明建设、房屋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社会治安等建设打造文明小区。县住建局牵头、乡镇和街道配合对全县所有小区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建档,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体制,健全管理工作台账。加大对脏、乱、差小区的治理力度,推行楼长责任制,注重发动居民参与小区管理和建设,开展居民自治。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排查整治,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整洁、温馨、舒适的小区生活环境。2017年,每个乡镇至少创建1个文明小区,四个街道办事处所辖小区要开展全覆盖创建。其中,单位所属家属小区由单位负责创建,乡镇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负责督促落实;成立物管公司的小区由住建局负责创建,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实施居民自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无物业公司的小区由所属街道、社区居委会负责创建;散居居民区、城中村等由所属街道推行楼长负责制加强管理。文明小区创建成功后,要抓好巩固提升工作。
建设文明路街。围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容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治理等方面建设打造文明路街提升城市品味,改变习水形象。2017年,每个乡镇至少创建一条文明路街,县城三分之一以上路街纳入创建范围,把希望路、习酒路升级打造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大道;2018年,将环北大道规划打造为红色主题大道。
建设文明单位。围绕组织领导、工作效能和社会效益、优美环境建设、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活动、思想道德建设、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帮扶共建等8项指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实行文明单位逐级申报命名制,未创建县级文明单位的原则上不得推荐参评上一级文明单位。组织对以往命名文明单位开展复评验收,提升文明单位常态化创建水平。鼓励新经济组织、新行业组织等开展文明创建,持续扩大文明单位覆盖面。组织引导文明单位为大扶贫、大旅游战略行动贡献力量。全县县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找准着力点,全面开展各类文明创建工作,要着力加强对服务窗口人员的文明素质教育和业务工作培训,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提高服务水平。教育局牵头着重抓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加快建设教育强校步伐,着重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尤其是师生文明素质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县。学校需获得文明校园称号,方能申报创建文明单位。
建设文明社区。围绕“四民社区·美丽城市”建设目标开展文明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力量,调动社区各层面人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争取政府支持投入,把社区建成服务便利、秩序安定、环境优美、文化丰富、管理先进的文明社区。2017年,全面启动文明社区建设,东皇、九龙、杉王街道至少两个社区建成文明社区,马临街道、土城镇、温水镇至少一个社区建成文明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