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赫章”行动

2017-04-26 14:56  来源:赫章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该县拟发“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赫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赫章”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扎实安排部署。该县制定下发了《赫章县城区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城区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经营秩序不文明现象进行管理和整治。明确从4月到12月在县城区扎实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和谐新风,进一步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五城同创”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一是加强了对326国道、212省道、车站、各村道路、车辆临时停靠点周边环境卫生、公共秩序“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治,打击非法摆摊设点、占道加水、违规修车洗车等违法行为,净化美化公路周边环境。二是整治建设路、解放东路、前河路、九零路、小康一路、夜郎大道等主次街道,下发执法告知书500余,对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噪音扰民、乱堆乱放等不文明行为1100余起;清除各种乱贴乱画“野广告”500余处,拆除残标100余处。三是加强城区各工地文明施工管理,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共查处车辆20余辆。四是由客管局和交警大队切实加大对城区非法营运三轮车,私家车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大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压线、车窗抛物、实线掉头、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五是组织城管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对小河东1路2路开展综合集中排查整治,对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对沿街用作经营场所的集装箱、车箱、可移动板房、经营摊点伞棚、占道经营的临时雨棚进行清理和拆除;对废旧金属垃圾和报废车辆回收点乱堆乱放进行清理;对修车点占道修车或堆放废旧轮胎进行整治;对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进行清理;对超门面经营进行治理。

  加强引导监督和提升人文素质。一是由宣传部负责,组织赫章报、赫章电视台等县内媒体发布相关倡议书,广泛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任务和重点,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在城区制作户外广告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由县文明办负责,拟写“告别不文明行为,争做文明市民”倡议书向市民发放。三是由城管局负责,根据《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条例,以“告市民的一封信”的形式,制定告知书,张贴在县城区醒目位置并向市民发放。

  通过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赫章”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着力解决了当前该县在行、住、食、游、购、娱等六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作者:周春 编辑:向滟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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