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远县讯(通讯员 王万磊)近日镇远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林业、森林公安分局,在该县城郊山区创建一块面积为500亩的补植复绿基地,以“打击破坏生态犯罪与注重生态环境恢复”相结合的新生态司法模式,督促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人员积极恢复受损生态。
据悉,上述四家单位从保护生态资源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推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着力探索惩治涉林犯罪和补植复绿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创建了镇远县首个“补植复绿”基地,作为破坏森林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刑事案件中的责任人开展补植复绿工作的专用地。
据了解,对达到条件的失火烧山,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毁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将依法督促被行政处罚人和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订林木补植复绿协议并开展补植复绿工作或者缴纳赔偿款由林业部门代为补植,以此补偿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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