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 姜玲)近日,锦屏县检察院督促该县林业局对非法收购林木的贵州根生科技农业有限公司进行查处。该县林业局对该厂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发出整改通知书,禁止该厂在生产中收购来源不明的木材。
据了解,锦屏县检察院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贵州根生科技农业有限公司存在非法收购阔叶林木的行为。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该院立即组织干警到实地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发现,贵州根生科技农业有限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为食用菌培植,自2014年10月投产以来,为获取生产原料,在明知当地村民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向当地群众收购阔叶林木。
获知上述情况后,锦屏县检察院及时与县林业局进行沟通,并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县林业局对该厂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因考虑到本案在当地的影响比较大,该院及时向县领导作了汇报,县委副书记、县长杨伟对该案进行了指示:“对该厂进行严查,保护好锦屏县林业生态环境”。最后,经过锦屏县林业局的调查,县林业局对贵州根生科技农业有限公司作出了前述处罚决定。
对贵州根生科技农业有限公司的查处,表明了锦屏县坚决维护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决心,也体现了检察机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着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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