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通讯员 黄远武 宋国强)3月13日,省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敏主持,并通报了2014年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与会有关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据介绍,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为生态贵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得到省领导批示表扬10余次,《人民日报》、《检察日报》、《贵州日报》、《法制生活报》等中央、省级媒体进行了多次报道。
据悉,为积极投身绿色贵州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更加有效地在司法层面与省政府开展的“六个一律”环保大检查、森林保护“六个严禁”等执法专项活动进行衔接,省检察院决定于2015年2月6日至2016年2月5日开展为期一年的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积极服务贵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省政协、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国家林业局驻贵阳专员办、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有关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现场
余敏副检察长通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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