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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热泪盈眶,总有一种精神让我们格外振奋,总有一种感动让我们持久难忘。那就是见义勇为,义勇二字,撑起了中华美德的一片天。见义勇为的故事跃入眼帘,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公民,都会被这种义无反顾的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的精神所感动。他是一个平凡的人,身处于普通的岗位,却带给了我们不平凡的感动,他让我们看到:世界就是美好的,人心就是正义的灵魂所在。和平年代,谁是真正的英雄?见义勇为者当之无愧。
2013年8月18日14点40分左右,安顺市交供电局的李昱梅同志在新大十字刚取了6000元现金,乘坐公交车在安顺市三联学校站台下车,准备步行到离站台不远的单位上班。当行至我院大门口时,被一名歹徒从其身后强行抢夺身上的挎包,在其与歹徒搏斗中,被歹徒拳打脚踢,当时我院法警支队干警黄平同志从普定开庭回来,然后接着执行安检工作,忽然听到从院门口方向传来救命的声音,他就火速冲出大门,用最快的速度到达抢劫现场,在法院大门口将歹徒制服。此时,正在大门岗哨执勤的协警杨业同志也赶到现场,然后配合黄平同志将歹徒带到中院羁押并打电话给110,随后歹徒被带至东关派出所。至此,实施抢劫的歹徒被成功抓获,受害人包内的6000元现金,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也得到了保护。
该事件充分显示了我院干警一心为民,英勇顽强的精神。在面对困难的时候,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坚持,不畏艰险。奋不顾身地与歹徒搏斗,凭着勇敢,凭着良心,凭着见义勇为的伟大精神支撑,保护了群众的人身安全与私有财产。多少年来,见义勇为本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激励人们与邪恶作斗争的精神支柱。但在社会转型时期,传统的社会习惯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巨变,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极大变化,社会道德水准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滑坡,大家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时而会有一些令人冷汗直流的冷漠镜头:有人在街上与劫匪搏斗,没人帮忙,甚至没人报警;儿童掉进了湖中,上百人站在岸上观看却无人搭救;马路上,有人出车祸倒在血泊中,无人救助,任其鲜红的血悲哀地流淌……等等这些冷漠的场面让我们痛心。黄平同志敢于在危难关头挺身而出,不仅挽回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还避免今后发生更大的危害,减轻了公安机关破案的压力。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普通人的人性光辉,让我们在和平年代,再次目睹了平凡人的壮举,诠释了自己对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尚追求,诠释了见义勇为的时代精神,体现出崇高的道德情操。同时,彰显了我院司法干警的高尚品德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在为审判工作进行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审判工作需要,为审判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审判工作全面高效、健康地运行的同时,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孟子曰:“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句古老的话语是对见义勇为极大的肯定。从古至今,这种精神历久而不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需要这种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我们需要这种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我们也需要这种精神。见义勇为者们的一举一动,让我们从中发现了人性之美,感受着社会正能量。但正义不是自然而然地降临到我们的生活中的,它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竭力维护,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时代的真正英雄。只有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之中,人人具有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侠义心肠,敢于践行“见恶必除、见危必救”的英雄行为,才能使见义勇为的英雄不再孤单,才能凝聚成一种真情和浩然正气。让我们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悉心浇灌,倾力培育,使见义勇为的道德之花绽放得更加绚烂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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