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三个三”抓实发展党员工作成效明显

2014-09-23 14:29  来源:

  发展党员工作是最基础的党建工作。近年来,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瓮安县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注重源头建设,围绕“三三”举措狠抓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执政能力,加快推进服务型发展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投好“三票”,确保群众参与。为了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充分倾听、征求和尊重群众意见,瓮安县结合自身实际,在2013年7月1日出台了《瓮安县“党员在身边率先奔小康”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对党员发展实行“双推双评双票”制度,增加群众参评、参与表决的环节,在党员发展中践行群众路线。一是投好推荐票。在入党申请人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申请人为机关工作人员的,由有所住单位和所住社区(村)分别进行推荐,由单位职工和所住地群众分别填写推荐票,由支委会研究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双推”出来的同志登记建立台帐,作为培养后备对象。二是投好评价票。在入党积极分子一年考察期结束时,入党积极分子为机关单位人员的,要在单位和居住地分别召开座谈会,由单位职工和所住地群众分别就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示范带动、工作业绩等进行测评,综合测评结果,对名列前茅的纳入党员发展计划,对排名靠后的进行帮促,帮促不明显的予以淘汰。三是投好信任票。在吸收机关单位入党积极分子为预备党员阶段,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邀请群众代表参加,除支党员投票外,加入群众投票环节,党员投赞成票,群众投信任票,通过“双票”看群众满不满意、党员同不同意、组织中不中意,确保党员发展质量。2013年7月以来,县直机关新发展的24名党员,全部通过“双推双评双票”产生。

  把好“三关”,确保党员质量。发展党员工作性质极其严肃。为了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瓮安县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把“三关”,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一是把好入口关。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看理想信念、道德品行、先锋作用发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每年组织全县性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二是把好程序关。为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瓮安县在2014年3月出台了《瓮安县组织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组织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明确了党员发展规范化建设标准,重点明确了发展党员程序及各阶段的工作资料。各基层党组织比照程序发展党员。三是把好结构关。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重视从基层一线中发展党员,重视发展学历高、年纪轻的党员,严格控制机关单位党员发展数量,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2014年,瓮安县计划发展党员322名,其中计划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227名,35岁以下拟发展246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拟发展204名。

  建好“三制”,确保工作落实。发展党员工作,重在按中央精神抓落实。瓮安县注重从制度上进行保障,建立三项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执行落实到位。一是建好培训制。每年定期对新进的党务干部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必须的培训内容,提高抓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今年8月份,瓮安县组织全县各机关单位、乡镇党务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专题培训,主要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了培训。二是建好督查制。2013年以来,瓮安县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工作必查的重点内容,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党员发展资料,随时抽查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按要求规范开展。今年8月份,对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检查。三是建好追责制。为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责任的落实,瓮安县明确了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对发展党员工作存在问题的,特别是程序不对、资料不齐、把关不严、存在违纪违规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2013年,因发展党员工作存在问题,对江界河镇、猴场镇等乡镇全县通报,对有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通过探索创新“三三”举措,瓮安县发展党员成效明显,党员质量更好,结构更优,活力更足,服务更强,有力地助推了服务型发展型党组织建设。2014年1-7月,全县申请入党的同志有882名,131名同志批准入党,其中工人、农民、知识分子72名,占总数60%;35岁以下的85名,占65%;大专以上学历72名,占60%;少数民族党员7名;女党员42名。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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